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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局一公司擅自挖掘公路被罚 今年违规施工现象频仍

2021-12-29 12:52:20 鲁网

鲁网·泰山财经12月27日讯 近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铁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十局一公司)因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被主管部门追责。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该公司因安全生产及涉污问题已多次违规,处罚次数较去年增多。

据37010020210178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铁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除此次擅自开挖道路外,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中铁十局一公司的处罚次数较去年增多。今年7月,因在项目施工中部分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施工现场缺少警示标志,渣土车不具备检验合格证书等多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济宁市城乡税务局罚款12.5万元。此外,该公司5月份在施工过程中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也被主管部门依法追责。

公路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损坏公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此外,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我国在2002年就已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违者将依法接受处罚或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中铁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骨干成员单位中铁十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始建于1953年,资产16.6亿元,年完成建安产值能力30亿元以上,曾连续多年保持了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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