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申请办理变更深规土许06-2000-021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深规土龙函〔2014〕2号复函规划指标。该许可证对应宗地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分别于2000年8月7日、2014年1月2日取得深规土许06-2000-021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关于横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水质改善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的复函》(深规土龙函〔2014〕2号),具体指标内容:用地面积为63646.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容积率≤0.07;建筑覆盖率≤4.79%;总建筑面积4664.58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物综合楼2471.08平方米、机修仓库309.36平方米、传达室及车库215.62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1268.52平方米;新建建筑物纤维转盘滤池4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变更后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面积63646.2平方米,容积率0.08,建筑覆盖率5.49%,绿地率30%,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110.32平方米(含新建445.74平方米及已建的4664.58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物包括综合楼2471.08平方米、机修仓库309.36平方米、传达室及车库215.62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1268.52平方米、纤维转盘滤池400平方米;新建建筑物仓库、值班宿舍、配电间、设备间、加药间445.74平方米。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二、未尽事宜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要求,深规土许06-2000-021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深规土龙函〔2014〕2号复函作废。
公示为期7天(2021年12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和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沈工 电话:(0755)28900440 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2月25日
文档附件:项目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