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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汤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2021-12-22 16:28:34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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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近日,江西汤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经纪服务时无经纪人签订居间合同,我局依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1月8日,我局在受理群众投诉中,发现江西汤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高新区京东大道818号总店于2021年10月29日为客户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签订的《南昌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2021年11月9日至10日,我局分别约谈了江西汤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彭某和专职经纪人熊某,对居间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江西汤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人彭某和熊某均予以承认。我局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江西汤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并处以1万元罚款。

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引以为鉴,并举一反三,加强对自身业务合规性审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为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行业秩序共同努力。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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