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0日,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发布6则行政处罚决定书17号、18号、19号、20号、21号和22号,受处罚房企主要包括:黄石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石美筑置业有限公司、黄石华厦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石坤鹏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黄石市天瑞置业有限公司,5家公司合计被处以175900元罚款。
内容显示,除黄石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共计被罚款55900元外,其他四家房企均因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别被处以30000元罚款。
处罚书中还提及,如有单位不服该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该《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黄石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该处罚决定的,黄石市住建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文图片均来自黄石市住建局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