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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要求进一步推进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全市通办”工作方案实施

2021-12-01 15:00:12 漳州市住建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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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商业银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全市通办”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漳建房〔2021〕27号)工作要求,2021年11月30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预售资金首期款到账“线上核验”,实现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全程网办”。各县(区)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含备案、变更、注销)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含首登、变更、转租、注销、补证)等8个服务事项实行“全市通办”,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审核”。为加快工作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线上核验”,实现“全程网办”

(一)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应通过住建系统密码锁登陆网签备案系统,直接录入首期款到账信息,并确认“首期购房款由购房人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以预售资金到账凭证“线上核验”替代纸质的“房款到账清单”现场核验。

(二)各开发企业发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通过网签备案系统自动核验交易主体(交易双方)和交易客体(交易房屋),上传合同签字页、非二代身份证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在网签备案系统发起备案申请。原则上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三)网签备案单位在网签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备案结果经电子签章后由开发企业按需自行打印。

二、实行“全市通办”,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审核”

本着“便民利民、就近办理”原则,我局将就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8个服务事项实行“全市通办”,企业、群众可根据需要,选择就近办理业务,各县(区)应实行统一的申请材料、审查要求、办事流程和办事时限标准,满足申请人跨县(区)业务办理的需求。

三、时间节点安排

2021年11月26日-12月17日为过渡期,原线下纸质办理模式及线上系统办理模式可并存运行,12月17日起,全市将全面实行线上系统办理模式。

附件:

1.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流程.pdf

2.“全市通办”事项清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1月25日.pdf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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