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了《长沙市住建行业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曝光信息汇总表(2021年11月)》。其中,湖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曝光存在“不诚信信息”。
(图源: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据公开信息披露,湖南聚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转让物管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是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据了解,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也有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