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地方>>江西>>头条>>

江西省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021-11-04 14:21:35 江西省住建厅网站

image.png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0 号)、《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 217号),推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经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 2021 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二、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情况;

(二)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和检测各方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要求情况。

三、检查安排

检查分自查和抽检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11 月 1 日至 11 月 20 日):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于 11 月 20 日前将本地项目清单(附件 1)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二)抽检阶段(11 月 21 日至 12 月 31 日):由省厅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抽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抽检方式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确定检查项目,再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项目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参建单位配合检查。

(二)采取查看图纸与现场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形成检查记录后,由各方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五、其他要求

(一)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 10 月 30 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检查工作的联络表(附件 2)报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二)我厅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工程项目及各方参建单位进行全省通报。各设区市要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在通报后 1 个月内将整改及处罚情况上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三)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联系人:罗娜

联系方式: 0791-86211627

297126774@qq.com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5 日印发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