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企业申报、行政审批窗口初审、科室复审、专家评审,对受理的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8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联系地址:市民中心、和平大道(中)134号
邮政编码:453000
咨询电话:3077349、3696568
附件:新乡市2021年第7批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审批一览表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