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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类突出问题!九江市住建局等8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

2021-11-03 11:00:31 九江市住建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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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九江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决定今年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四类突出问题

《方案》确定,本次整治内容有4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3种行为。房屋销售方面是否存在商品住房未落实“一房一价”制度、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10种行为。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存在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及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等4种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获取收益等8种行为。

齐抓共管重拳整治

我市成立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协调小组,各地各部门协同配合,利用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公共信用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续即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网信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

严格落实监督惩戒

我市将定期公布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及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将依法依规并视情采取警示约谈、信用扣分、公开通报、停业整顿(暂停网签、暂停预售、暂停售楼部或门店开放、暂停预售资金拨付等)、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措施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督导,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抄送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问责。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将举报监督电话等在售楼部、中介门店、物业服务区域等在显著位置公示公开。

《方案》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争通过三年整治,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在住房消费中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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