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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举报

2021-11-02 15:05:11 吉安市住建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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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30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目标,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未批先建、违规违章作业、施工现场人员未严格履职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受理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

二、投诉举报内容

(一)建设单位

1.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要求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行为。

2.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未按规定单独列支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未按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

3.存在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工期的行为。

(二)施工单位

1.未按规定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后从事相关工作;“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从事相关工作。

3.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高危作业人员年龄、身体状况不符合用工要求仍从事相关工作。

4.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作业人员高处、临边作业未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未穿戴防滑鞋。

5.各类安全防护用具、架体、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未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未实施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9.“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

10.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施工作业行为。

(三)监理单位

1.未按规定审查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2.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3.未按规定对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测等形式实施安全监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严重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

(四)监管部门

1.对违法建设行为视而不见、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发现了不查处或者不及时查处的行为。

2.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不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县(市、区)

住建局投诉举报

电话

住建局投诉举报

电子邮箱

市本级

0796-8231061 0796-8320868

jajsjg@163.com

吉州区

0796-8269551

xiong97888@163.com

青原区

0796-8203223

2050260985@qq.com

井冈山经开区

0796-8404129

jkqcsjsglj2020@163.com

吉安高新区

0796-8402317

jagxqgwh@163.com

安福县

0796-7632312

afxzjj@163.com

吉安县

0796-8442224

jaxjsj@163.com

泰和县

0796-5332065

thxjsj@qq.com

遂川县

0796-6322276

jsj6322276@163.com

万安县

0796-5701411

47931103@qq.com

井冈山市

0796-6891608

jgssjsj@163.com

永新县

0796-7718300

215271636@qq.com

吉水县

0796-7103687

289261063@qq.com

永丰县

0796-2206006

578808607@qq.com

峡江县

0796-3685018

xjjsjzhg@qq.com

新干县

0796-2608264

XGXCZFZFWZX@163.com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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