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确保第四季度及今冬明春生产生活正常安全用电,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节约用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倡业主参与节电行动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节约用电活动,宣传引导业主参与节约用电行动,提高业主节约用电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居住小区公共区域节约用电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居住小区公共区域节约用电工作,降低地下车库照明设施用电,根据实际情况,以不影响照明和安全为前提使用节能灯具和照明控制等措施减少用电。企业经征得业主同意并在小区张贴告示后,关闭水系景观(含喷泉、人造瀑布等)、景观照明(各类地灯、水灯等),减少耗电。需要开启水系景观、景观照明时,要制定严格的运行时间表,指定专人按照时间表运行,严禁超时运行。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办公场所节约用电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学有序用电管理,做好本单位节约用电工作,办公场所要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白天少开灯或不开灯,并做到人走灯灭;夜晚只开工作灯,不开景观灯;公共走廊、楼梯照明灯要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和分路式开关,防止“白昼灯”“长明灯”现象;使用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功能,尽量减少开启和使用次数,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要切断电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