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通知》(苏司〔2021〕147号)要求,梳理形成《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请结合工作实际,指导企业有效遵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好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销售现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