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对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筑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至10月18日,共核查建筑业企业85家,核查意见为通过的企业10家,不通过的企业69家,部分通过的企业6家。
二、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2日。
三、有关单位对核查意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申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作放弃申诉权利。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B3窗口(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717-6851850)。
四、对公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涉黑涉恶社会背景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城建综合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5948)。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