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的函》(建办房函〔2021〕49号),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的使用,提出了进一步要求。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计划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申请表(“非转租”项目).docx
上海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申请表(贷款贴息).docx
上海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申请表(新建项目开工).docx
上海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申请表(一次性补助).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