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市安质监总站决定于10月-11月开展对本市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装饰装修项目,重点检查:
1、本市近一年来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项目的监理企业。
2、2020年度监理报告制度专项检查被通报批评的监理企业。
3、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未正常开展监理报告制度的监理企业。
二、检查人员
本次检查由市安质监总站牵头组织,外聘相关单位专家参与。受监监督机构派员协助检查。
三、检查数量
本次检查拟在每个区或管委会抽取1-2个项目。
四、检查内容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要求,检查组将对监理月报的信息上报情况、监理专报的危大工程信息上报和审核情况,紧急报告的上报和处置情况开展检查。
五、廉政要求
本次检查严格落实《市安质监总站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相关要求,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向受检单位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表》。
六、检查结果
(一)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及监理单位,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的监理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除监理报告以外的违规行为,检查组拟向项目监督机构开具行政处置建议书,由工程受监的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置结果书面反馈至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