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示期意见反馈期(详见公示图)内将该反馈意见通过信函反馈意见:
2)信函反馈意见:请寄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不动产登记大楼20楼,邮编:330000,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
1)在公示期意见反馈期(详见公示图)内将该反馈意见通过信函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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