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主管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4个财政事权的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报告公开。如有异议,请径向我厅反映(联系人:陈凯亭,联系电话:020-83133533)。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住房和城乡建设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3.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4.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5.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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