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和强化物业服务明码标价制度,保障和提升物业服务的总体水平,2014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公示标牌管理的通知》(厦建房〔2014〕27号),对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及服务起到了十分积极作用。鉴于目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已取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废止,物业服务收费也不再进行备案,因此,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等的精神,我局拟修订完善物业服务公示标牌管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请于10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厦门市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4楼1402室)。
附件: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公示标牌管理的通知
(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0月9日
联系人:吴育平,电话:0592-8123031
附 件 下 载:
·附件.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公示标牌管理的通知(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