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北京兴骅联赢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竣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北京泰昌科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合源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新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后,注册建造师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委责令上述公司限期改正该行为,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我委已通过其他送达方式进行过送达,但未能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上述公司,现依法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通州区车站路49号西配楼305)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6544575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