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住建局:
根据《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安源区行政管辖区内社会投资类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审批工作,安源区住建局负责本辖区内政府投资类特殊建设工程和所有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工作,安源区重点建设项目消防审验工作由市住建局根据工作实际指定负责。
2.2021年10月1日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咨询投诉机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处理日常咨询和投诉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方式。
3.安源区住建局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服务意识,抓好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科学合理采纳消防专家相关专业意见,切实履行审批主体责任。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