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巩固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瑞昌市自然资源局码头中心所不断强化矿山企业常态化跟踪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建立健全巡查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人员工作责任和主要任务,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不定期组织专人到矿山企业进行实地巡回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做细做实常态监管工作。采取不定时对矿山企业生产区内粉尘扬尘、喷雾增湿、静电防尘、洒水冲洗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企业构建防尘、滞尘的绿色屏障,及时清理滞留在场地上、墙体上、道路上和绿色植物上的粉尘,避免二次扬尘。
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对辖区矿山企业矿区铁丝围栏、底板标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防出现破损和擅自移动现象,要求企业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行边开采边修复,做到合法、科学、有序。
通过强化常态化跟踪监管,瑞昌市局码头中心所辖区内的5家矿山企业整体面貌得到了根本性改观。下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巡查监管,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