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通知》(吉建联发〔2021〕8号)要求,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对各地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将长春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等12个项目评为2020年度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的项目是否符合条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述,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7室,邮编:130051。
附件:拟评为2020年度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