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 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8月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相关规定,9月16日,杭州市房管局发布通报,对在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购房报名资料的7户家庭作出了“3年内停止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的通报处理。
(图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经核查,“观品名寓”“汀洲印月公寓”“亚奥城”“臻奥院”四个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登记过程中,孙**等7户家庭的申报信息或报名材料存在虚假、失实情况,决定对其3年内停止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日前,杭州市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规定,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处理措施从原“1年内不再受理其查档申请”调整为“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图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截至目前,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已累计公开通报11次,共对75户违规家庭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