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昌市住建局按照国家和省上住房保障政策要求,根据《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金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督导永昌县、金川区住房保障部门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适度放宽准入条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等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货币保障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解决了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今年,金昌市住建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省住建厅等3部门《关于报送“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需求的通知》(甘建保〔2021〕254号)要求,举办了“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座谈会,充分听取了金川区、永昌县、经开区及相关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存量土地和房屋资源情况,并按时报送了金昌市“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需求报告。
下一步,金昌市住建局将按照国家及省上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着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力保障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有所居。(金昌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