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21]2号)通知要求,2021年8月31日至9月3日,省、市三调办派出相关人员组成联合预审组,对全市18个县(市、区)县级三调调查成果、市级汇总成果、市级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成果开展省市联合预审工作。
预审组分别对各县(市、区)的“县级调查成果”“市级汇总成果”的最终数据成果与国家核查通过版本的一致性进行了核对,对各类图件、文字报告等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通过质询与讨论的形式对每个县级成果逐县反馈了预审意见,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此次预审对全市三调成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和“查漏补缺”,为下一步省级验收工作打好基础,有效督促了各县(市、区)对三调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