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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1-09-02 10:08:28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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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现将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如下: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号禁止或许可事项事项编码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1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力和市政公用领域特定业务204001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2未取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海洋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2050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3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预售等相关业务21100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商品房预售许可
4未获得许可或未履行法定程序,不得发布特定广告212005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5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特定工程技术服务业务21300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
6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勘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估业务21300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7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污染物监测、贮存、处置等经营业务21400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备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要求,2021年7月1日以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

对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和违规制定的其他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情形,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投诉:

电话:0531-87080893,邮箱:sdzjxf@shandong.cn。

特此公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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