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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1-09-02 10:07:1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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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今年9月是全国第32个“质量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0日   

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质量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扎实推进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质量月”活动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提升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树牢“质量第一”意识,大力推进质量强国质量强省战略,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提升质量水平,以住宅工程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构建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为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筑牢质量安全底线。

二、主题和时间安排

(一)活动主题:“强化质量监督,建设宜居家园”

副主题:“提升监督效能,提高住宅品质”

(二)时间安排: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启动仪式安排在9月初。

三、重点活动内容

(一)加大工程质量常识宣传力度。各级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业协会要增强质量意识,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典型案例等内容的宣传,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诊断、质量提升小组等活动,通过开展启动仪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组织现场评比、专题讲座、网络课堂等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丰富多彩、层次鲜明的宣传活动,讲述讲活质量故事,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筹备组织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创意短视频大赛。

(二)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建设。提高政府质量监督效能,加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工作基本条件,压实层级监督指导责任,加快建立全省工程质量诚信管理信息化体系,组织开展区域工程质量评估评价,构建“企业自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质量格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考评评价标准》,弥补基层质监机构的制度空缺。召开智库专家会,启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编写工作。

(三)重点推进两个“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和工程质量检测两个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备、使用伪劣钢筋、混凝土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倒查、延展检查,对典型案例通过公众号、官网、报纸、电视台等渠道予以公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册执业人员动态核查机制,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进行混凝土试块强度数据比对,提升验证检测机构检测技术能力。组织对施工现场、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质量的飞行检查,通报一批问题工程、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

(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样板引路,要充分发挥优质工程、劳模工匠和先进适用工法在新技术应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的带头作用,大力弘扬“鲁班精神”,努力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一批省级先进建设工法,在济南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在青岛组织“先验房后交房”现场观摩,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见证取样与送检和住宅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推广“党员工匠创优先锋岗”“质量信息公示网上观摩”“工地开放活动”等经验做法。

(五)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总结推广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压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参建主体规范建设行为,履行质量承诺,提升住宅工程品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紧出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办法》《全面推广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从省级层面建立完善提升住宅品质相关制度。

(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践,进基层、进企业、进项目开展送法规政策宣讲、送技术标准讲解。采取“公开课”“微课堂”或集中处置群众质量诉求等形式,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视频形式安排一期工程质量安全讲堂,解读《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技术标准》等政策标准。

(七)加强基层调研交流。要在确保疫情防护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通过走访企业、入户访谈以及“我们支部圆桌会”等形式深入一线,在持续深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等方面了解基层诉求,知悉企业困惑,解决业主难题。要开展域内、域外之间交流,取长补短,学习经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赴基层一线以“党建引领争先 强基提升创优”为主题组织召开“我们支部圆桌会”。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活动目标,认真组织落实,提升企业参与度,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系列活动,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要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采取多种多样的活动方式,着力破解政府监督机制难题,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质量问题。

(三)精密部署,严防疫情。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科学确定相关活动的形式、规模等,坚决做到不出现任何问题,确保“质量月”活动安全开展。

“质量月”活动期间,各级主管部门要以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特色活动、亮点做法、工作进展和活动成效。质量月活动工作总结及工作进展情况表请于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531-86195219,电子邮箱:sdzjzwp505@shandong.cn。

附件:“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doc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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