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鲁建执字【20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段永红等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等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8月20日-8月2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菏泽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执业资格注册科(菏泽市牡丹区长江路1102号山海天泰801室)
邮政编码:274000
联系电话:0530-5167011
附件:
1. 段永红等37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2. 张宗录等34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3. 刘洋21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加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