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2021年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并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3日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公示完成无异议,张永斌等60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经中心审查,柴克明等3人符合注销条件;谢艳红等7人符合信息变更条件,特此公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根据《行政许可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2021年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并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3日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公示完成无异议,张永斌等60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经中心审查,柴克明等3人符合注销条件;谢艳红等7人符合信息变更条件,特此公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