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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乡村建设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2021-08-24 17:24:3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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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询价方式确定2021年福建省乡村建设评价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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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接主体选定方式

符合询价条件的机构,按最低价中选原则确定承接主体和购买服务费用。

三、报名和比选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09:30

2、比选时间:2021年8月27日09:30,地点:福州市北大路242号住建厅办公大楼301室

3、联系人:何佰昭,电话:0591- 87825039    

4、承接主体的确定:按最低价中选原则确定承接主体。

四、参选人相关要求

1、参选人应为能够提供乡村建设调查、资料收集分析与评价报告的技术咨询服务或进行乡村建设与乡村规划研究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设城乡规划专业的高校。

2、参选人近五年(即2015年5月3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和本项目类似的村镇规划、村镇调查等技术服务(仅限主编单位)。

3、参选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参选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参选人公章。

五、参选人报价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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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加报价须知

1、参选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按规定格式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受理。  

2、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供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3、参选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参选资格。  

4、合同签订时间要求:确定中选人后10个工作日由省住建厅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  

5、承接主体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20日内完成成果初稿;承接主体在采购人提出成果初稿修改意见后的10日内完成成果终稿。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承接主体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并经省住建厅组织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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