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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摇号、限价,济南市集中供地规则调整

2021-08-20 15:43:05 界面山东

8月17日,《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于《济南日报》上公布,《公告》对原定8月30日即将迎来的济南第二次集中土地拍卖规则进行了调整,再次公开拍卖的时间暂定为9月10日。不久前,深圳、天津以及青岛已接连叫停第二批集中供地,北京、广州、重庆、沈阳、长沙等城市也纷纷推迟了宅地的出让时间。

调整内容:延期、摇号、限价……

时间调整:挂牌起始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30日9:00起至2021年9月10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至2021年9月8日16:30。

竞买资格要求:竞买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开发资质,且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

竞买资金要求:竞买保证金必须为自有账户缴纳并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做出承诺,成交后还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

最高限价调整:出让方式由“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调整为 “限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

租赁住房补充:济南市历城区华山北片区一期地块A-2、 A-4、 A-5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华山北片区一期B-1地块租赁住房,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住房建设监管协议。

稳地价、稳预期的“补充公告” 对济南影响几何?

近期各重点城市陆续出台的土拍“补充公告”,不断强调的都是相同的几点。

首先,拿地自有资金问题。济南土拍挂牌文件中一直存在拿地自有资金相关政策法规,而此次再次强调提出,后续或将强化对竞拍土地资金来源的审查力度,真正做到从严以待,或对部分房企产生一定影响;

其次,土拍规则问题。之前济南土拍规则为达到限价后转为竞拍配建房,而这一规则并未实质上降低房企的开发成本,其产生的后果一方面房价并未显著降低,另一方面房企开发动力不足减配现象严重,而此次调整为溢价15%后转为“摇号”确定竞买人,将土地侧调控由“控地价”向“控实际地价”转变,将有效降低热点地块的土地价格和开发成本,同时增加房企拿地的不确定性,房企的利润空间得到一定释放,济南正式进入“土拍摇号时代”。

附: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补充公告全文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7月29日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济自然规划告字〔2021〕4号),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本次出让的公告时间延长至2021年8月30日,挂牌起始时间调整为2021年8月30日9:00起,挂牌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10日。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竞买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8日16:30。

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

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须由自有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做出承诺。土地成交后,对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和出让金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是否属于自有资金的审计报告。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本次出让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均有所调整,出让方式由“限地价,竞政府储备性公有房”调整为 “限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即根据住宅用地设定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如竞买企业最终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则价高者得;如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企业最终报价均达到最高限价,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抽签委托公证机构办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部分出让土地增加其它事项说明:编号2021TDGP12R0120和2021TDGP12R0121的华山北片区一期地块A-1、A-3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华山北片区一期C-1地块租赁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3.63万平方米),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住房建设监管协议;编号2021TDGP12R0122、2021TDGP12R0123和2021TDGP12R0124的华山北片区一期地块A-2、 A-4、 A-5竞得人须无偿代建华山北片区一期B-1地块租赁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3.53万平方米),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住房建设监管协议。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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