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1年8月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1年第一批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其中涉及流通领域16个批次不合格建材产品(详见附件1)。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合格建材对建筑工程质量造成的隐患,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决定在全市建筑工程开展不合格批次建材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自查内容
对照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一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中流通领域16个批次的不合格建材产品进行自查。通过自查,确定建筑工地是否采购、使用上述16个批次的不合格建材产品。
三、自查时间安排
(一)8月20日前,由工程建设单位牵头,各相关责任主体对照市场监管局此次通报流通领域不合格的16个批次建材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写附件2并报属地质监机构。
(二)8月23日15:00前,各区(市)质监机构将自查情况报市建管中心建材处(金宏地址: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材处)。
四、工作要求
(一)对自查发现相关批次不合格建材的工程,各相关责任主体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报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二)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自查发现问题的建筑工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抓好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建立落实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管长效机制,防范和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1.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不合格建材使用自查表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孙泉水,联系电话0532-6809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