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拍卖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DFA2021009 | 地块位置 | 赣东大道以西、环城北路以南、羊城路以东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568972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1400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0.062759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506213 | ||||
受让单位 | 江西嘉晟兄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容积率:1.0<FAR<1.6 建筑密度:<26% 绿化率 ≥30% | ||||
备注: |
二、公示期:2021年08月13日至 2021年08月20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抚州市南门路609号邮政编码:344000联系电话:0794-8222452联 系 人:杜仕激电子邮件:jyzx8236010@163.com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