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地方>>江苏>>政策>>

泰州市住建局制定出台《泰州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服务行为动态评价办法》及服务行为记分标准

2021-08-16 15:47:19 江苏省住建厅网站

image.png

为推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规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服务行为,泰州市住建局制定出台了《泰州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服务行为动态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服务行为记分标准。

《办法》结合泰州市全面推行阳光征收的形势需求,本着政府主导、社会监督、动态评价、信息公开、择优选用的原则,内容涵盖总则、服务行为信息分类及采集、服务行为动态评价、信息公示与应用、服务行为记分标准等。明确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服务行为的构成、行为信息的采集及认定、服务行为的记分标准等。规定了服务行为动态评价,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日常管理、服务行为记分评定结果应用等内容。建立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平台及服务行为电子档案,加大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服务机构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

《办法》出台后,将打破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各种形式的“服务机构名录库”等政策壁垒,建立起统一完善的房屋征收中介服务市场及评价体系,优化行业竞争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推进泰州市阳光征收。(来源: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陆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