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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个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公示 涉及总面积21.34万平方米

2021-08-16 14:49:45 观点地产网

观点地产网讯:8月12日,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72区甲岸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拟确认深圳市新安甲岸股份合作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为股份公司自行改造,规划总建面约12.6万平方米。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72区甲岸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川路与留仙二路交汇处的东南侧,已列入《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53万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64万平方米,规划容积12.63万平方米。

另悉,于8月11日,深圳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西山城市更新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拆除用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龙岗区坂田扬美社区扬美村渔网厂非农建设项目发布意向合作开发招商公告,非农建设用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共计7379.1平方米。

其中,东方社区西山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107国道以西,松裕路北侧的东方社区西山村范围内,拆除用地面积约7.96万平方米,现状土地为旧村、工业用途,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功能,项目现状物业建筑面积约8.68万平方米,属于招标人所有的集体物业建筑面积为2.59万平方米。

经深圳市东方西山股份合作公司民主决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合作方开发该项目。申请人须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时间在20年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在深圳市范围内累计竣工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有2个或以上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经验,且均已完成竣工验收。

另悉,扬美村渔网厂非农建设项目位于深圳龙岗区街道布龙路以南,万家欢农产品集团以西,项目非农建设用地面积约1.14万平方米 ,项目地块现为毛地,现状为厂房,可建设用地面积共计7379.1平方米。该意向合作方在深圳市范围内应至少完成一个竣工验收交付的城市更新项目,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0%。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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