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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龙岭向阳大道两侧J1-41、J1-43地块(局部)规划调整公示

2021-08-06 15:35:08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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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赣科创城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南康区人民政府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对南康区龙岭向阳大道两侧J1-41、J1-43地块(局部)用地性质及指标进行调整。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7月19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南康区龙岭向阳大道两侧J1-41、J1-43地块(局部)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调整论证报告。

现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1年8月4日-2021年9月2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中路58号

联系电话:0797-6612690

附件:地块调整报告具体公示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区位

J1-41地块位于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向阳村,南临向阳大道、西靠迎宾东大道、北依学院路、东接和谐大道;J1-43地块南临连一路、西靠迎宾东大道、北依向阳大道、东接和谐大道。


拟调整地块区位图

二、具体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调整

调整前后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对比表

项目

地块编码

用地代码

地块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调整前

J1-41

J1-41-01

R2

二类居住用地

9.44

1.8

30

35

30

J1-41-02

G1

公园绿地

13.67

J1-43

J1-43-01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92

J1-43-02

B1

商业设施用地

18.78

1.5

40

35

25

J1-43-03

G1

公园绿地

1.68

调整后

J1-41(局部)

J1-41-01

0901

商业用地

4.12

2.0

40

50

20

J1-41-02

0901

商业用地

3.93

2.0

40

50

20

J1-41-03

1401

公园绿地

1.43

J1-41-04

07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93

2.5

22

80

35

J1-41-05

1401

公园绿地

1.36

J1-43

J1-43-01

1401

公园绿地

0.19

J1-43-02

07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5.62

2.5

22

80

35

J1-43-03

0804

中小学用地

2.38

0.9

25

24

30



J1-43-04

07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9.37

2.5

22

80

35



J1-43-05

1401

公园绿地

2.53




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对比图

2.路网优化调整

本次路网调整基于已建向阳大道以及和谐大道路网对控规路网进行优化,调整后路网整体框架基本不变,且对J1-41地块、J1-43地块内部路网加密。


调整前后地块周边路网对比图

3.水系调整

将迎宾东大道(105国道)东侧章惠渠线路进行改造,改造后章惠渠线路采用箱涵改造方式沿着向阳大道往东至和谐大道交叉口。


调整前后水系对比图

4.绿地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将J1-41地块(局部)内章惠渠两侧公园绿地取消,调整为商业用地以及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后在J1-41地块(局部)的章惠渠箱涵顶部、J1-43地块向阳大道侧以及和谐大道侧共补充公园绿地5.51公顷,在J1-36-02地块补充公园绿地3.36公顷。


调整前后绿地分布对比图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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