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办理行政事项的 行政机关 | 行政 事项 名称 | 行政事项类别 | 证明的 名称 | 出具证明 的单位 | 备注 |
1 | 宜春市 住建局 |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 行政 给付 | 住房 证明 | 自然资源部门 | |
2 | 宜春市 住建局 |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 行政 给付 | 住房 证明 | 自然资源部门 | |
注:此次梳理的《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未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证明等三类最常见自持证明事项纳入梳理范围。 |
序号 | 办理行政事项的 行政机关 | 行政 事项 名称 | 行政事项类别 | 证明的 名称 | 出具证明 的单位 | 备注 |
1 | 宜春市 住建局 |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 行政 给付 | 住房 证明 | 自然资源部门 | |
2 | 宜春市 住建局 |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 行政 给付 | 住房 证明 | 自然资源部门 | |
注:此次梳理的《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未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户籍证明等三类最常见自持证明事项纳入梳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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