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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被开发商收取贷款保证金?律师:非自愿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

2021-07-23 18:41:55 齐鲁网·闪电新闻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2日讯 近日,临沂市平邑县一名业主尹先生向闪电新闻记者求助,自己2019年在冠鲁明德新城买房时,被开发商收取了21000元的贷款保证金,而他至今也不知道这些钱什么时候能退回来。

开发商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按揭贷款保证金?

房屋的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为了保证业主按时还房贷,在以房屋为抵押的基础上设立的“第二重保险”,通常是由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

也就是说,尹先生所交的贷款保证金由开发商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通常由开发商向银行提供。既然如此,开发商有没有权力向业主收取这笔钱呢?

闪电新闻记者咨询了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高强。高强表示,按揭贷款保证金属于银行和开发商基于私权利签订的条款内容,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不允许向业主收取,因此一般不认定为违规收费,但应当按照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约定额度进行收取。

同时,高强还表示,如果买房付款前,开发商在业主非自愿的情况下强行收取按揭贷款保证金,业主有权拒绝;但一旦形成口头约定,或已经签署了缴费协议,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业主就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此时无权要求开发商退款。

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房 按揭贷款保证金一年半后仍未退还

按照规定,在业主拿到房地产证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会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对于业主而言,满足拿到房产证或还完房贷这两个条件之一,就能返还保证金。

尹先生与明德新城签订的购房合同显示,开发商需在交房后450天之内办完房产证。但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距今已经过去了570多天,尹先生的房产证仍未办理下来,导致保证金也至今未退。

尹先生说,开发商实际通知交房的日期是2021年4月23日。按照购房合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60天,需要按日向业主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而实际上开发商逾期480天左右交房,也并未支付违约金。

闪电新闻记者咨询了冠鲁明德新城售楼处,工作人员称,逾期交房是因为受到了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

开发商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房是否成立?

开发商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房的案例并不鲜见。2017年,同样为临沂市民的徐先生购买了浮来春公馆的一套商品房,按合同应于2019年8月31日交付,开发商临沂杰夫置业有限公司却称因疫情等原因,延期到2020年4月15日开始交房。

10月16日,兰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书,在2020年1月24日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之前,被告就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交房义务,且根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反馈意见等证据,亦可以证实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被告并未将案涉房屋施工完毕至交房标准,因此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此案中,2020年1月24日之前,开发商以疫情延期交房的理由不予成立。而疫情发生后,针对延期交房的问题,2020年2月,济南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不能按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期限顺延,对相关合同纠纷应依法妥善审理。而闪电新闻记者在咨询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后,得知当地并未出台相关规定,对于冠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能否以疫情为由延期一年半交房,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开发商收取按揭贷款保证金 处理方式因地而异

对于开发商收取业主按揭贷款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应该处理,该如何处理,闪电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各地的解决办法不尽相同。

2020年1月,河南南阳内乡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相关房地产公司下达了限期退款通知书,最终该公司承诺无条件全额给业主退款,共退还缴纳贷款保证金的42户业主共计50余万元。

2020年7月9日,河南安阳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印发《关于规范按揭贷款保证金收缴的通知》,同样要求相关开发商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还给业主。

2020年9月,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向业主作出的答复为,武都区住建局已责令该开发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督促返还收取的相应保证金。

而2019年9月份,石家庄深泽县房地产管理所对业主和开发商进行了协调,最终约定为两年的期限,如果两年内房本办不下来,这个钱就必须退还给业主。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正在与开发商冠鲁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后续结果如何,记者将持续关注。

闪电新闻记者 李金彦 报道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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