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顾爱龙)7月19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了《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图片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规划》中提出,全市将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年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不少于800公顷,“十四五”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2平方米。积极促进住房布局与各地人口增长和区域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提高住房供需的空间匹配度,实现全市和各区 (市)房地产去化周期与住房空置率稳定在合理范围。
同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妥实施金融管控,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完善由租赁型和产权型商品住房组成的市场化住房供给体系,规划新增商品住房44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63%。
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完善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健全以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细化并逐步提高预售条件,明确预售的投资进度、工期进度、形象进度要求,逐步推动实现现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或已完成现房销售备案的,在一定期限内一次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
坚持政府保障托底,统筹考虑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需求,推动住房保障从户籍家庭为主转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对住房保障的实际享有水平。建立健全由租赁型和产权型公共住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规划新增公共住房26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37%。
建立法规制度健全、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市场交易活跃、租赁关系稳定、消费价格合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以新市民和引进人才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优化住房租购结构。至规划期末,全市租赁住房总面积超过5000万平方米,达60万套 (间),租赁住房套数占全部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实现为50%的新增城镇人口提供满足需求的租赁住房。
推进差异化分层次的住房供给。商品住房,主要向具有充分市场租购能力的居民供给,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公共住房,主要保障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三大重点群体的住房需求,保公平、促发展。合理配置各类住房供给结构,根据各类群体住房需求,公共住房与商品住房新增供给套数占比原则上按4∶6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