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12:21左右,由你司劳务分包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2标段后屿站(原福新东路站)项目发生1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四川中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福州地铁四号线二标7工区“6·9”机械伤害亡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榕晋政综〔2020〕156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第2标段后屿站(原福新东路站)“6·9”安全事故查处情况的报告》(榕建质安〔2020〕150号)及本厅调查情况,认定你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项目施工现场已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闽建〔2016〕4号)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作出暂停在我省境内承接新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半年的处理,时间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