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泽文 王坤 郭健
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公告,沙沟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2800平方米土地,对非法占用的2800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罚款人民币42000元;井楼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东块6856平方米城市用地,西块2540平方米采矿用地,共处罚款人民币140940元。
根据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其中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沙沟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于2004年6月占用本村土地建设牛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井楼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于2004年3月占用本村土地建设牛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
13日11时,在沙沟村,一片新建楼房北侧,有一建筑工地已经围上了围挡,据附近村民介绍,该处原来是牛棚,已经很多年了,现在已被拆除,下一步要建楼房。
沙沟村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现在需要用那块地盖楼房,所以要拆除牛棚,因没有手续,所以要先处罚,然后才能补办手续继续盖楼。
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沙沟村、井楼村未经批准建设牛棚、牛场的案件,是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过来的,日常监管由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沙沟村未经批准建设牛棚、井楼村未经批准建设牛场,已依法处罚。
新城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上级在土地调查中出了差错,把那两块地调查成了建设用地,既然成了建设用地,他们就要利用那块地,盖居民楼,所以得按违法占地处理。
该工作人员称,牛棚牛场建设并不违法,只是图纸上出了错误,被误定为建设用地后,如今要征用那块地,所以对牛棚进行拆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