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地方>>上海>>

上海市房管局:未通过价格核验二手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2021-07-12 18:46:03 观点地产网

观点地产网讯: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7月9日起,上海在已实施房源挂牌核验的基础上,增加价格信息的核验。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以市场真实价格为依据,对每套房源进行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上海市房管局于7月9日上午召开上海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管理会议,坚持“房住不炒”,落实”沪计条”“沪七条”关于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要求。

市房管局明确,各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企业要严格执行挂牌房源价格核验,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市房管局强调,对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暂停网签等措施予以严肃查处。

下一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将开展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严格整治违规发布信息(含未经房源核验发布二手房源信息)、违规销售、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市场乱象,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