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我局组织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对相关单位提交的申诉材料进行了复核。
经复核,发现武汉冉昇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拟撤销上述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证书,其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相关单位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可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窗口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二楼D13窗口
联系人:谢鑫、杨义; 联系电话:027-65770875
附件1:拟撤销建筑业资质(三级)单位名单
附件2:拟报请省厅撤销委托审查资质单位名单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