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高雅洁
日前,青岛市劳保监察局在城阳、西海岸、即墨、胶州开展根治欠薪“雷霆行动”,两个月对195户建设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319份,还依法下达5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3月至5月,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派出四个执法检查组抽查了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在建工程项目。此次根治欠薪“雷霆行动”分为现场检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三个阶段,共检查88个在建工程项目,对195户建设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319份,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0份。
行动中重点检查了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和总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两个方面。下达的5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29份是涉及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
检查发现,部分用人单位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了解不透,存在不拖欠工资万事大吉的思想,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3月19日,青岛市劳保监察局依法因鲁商健康城地块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其他账户给农民工发放工资的行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整改,被处以5万元罚款。该单位辩称虽然部分农民工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但工资通过其他账户也发放到位了,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处罚觉得委屈。对此,劳保监察员表示,专用账户是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一道防线,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和第三十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最终,该单位重新对《条例》进行了学习理解,并进行了改正。
此外,青岛市还根据检查结果设立“红白黑”名单,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将认真遵守《条例》、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人专管并足额按月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红名单”;对政策理解不全面、存在轻微违法情形,但经教育后主动整改或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被列入“白名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列入“黑名单”,依法进行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