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省综改区住建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大同市广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企业(附件)不再具备现有资质条件,我厅于2021年4月9日发布《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整改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1〕354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以上企业未提交整改材料或仍不满足资质标准,拟撤回其相关资质。现将拟撤回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6月3日,请企业属地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查阅。公示期满后,我厅将依规定撤回企业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