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九江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罗军、谢金彪报道:近日,省财政厅下发了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九江市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获补助7199万元,专项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据了解,本次九江5地获得中央补助,分别为八里湖新区、瑞昌市、庐山市、都昌县、濂溪区等县(市、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根据相关部门投资计划迅速将资金分解到5个具体项目,并要求各地财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同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要对照支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居民满意度、投资计划分解用时、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等11个确定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自评,在2021年12月30日前形成相应的自评报告报送上级财政,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