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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将成立房屋建筑及市政(轨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

2021-05-19 20:21:50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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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技术优势,我局决定成立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安全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学术严谨、有奉献精神、遵守行业规则。

3.从事相关技术专业(基坑工程、脚手架、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二)质量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学术严谨、有奉献精神、遵守行业规则。   

3.从事建筑类专业(土建、安装、钢结构等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三)市政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学术严谨、有奉献精神、遵守行业规则。

3.从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桥、给排水、轨道交通、设备安装、桥梁钢结构等专业)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安全专家职责

1.参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调查研究,为行业管理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

2.参与制定建筑工程安全发展规划、管理文件、地方标准和规程。

3.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评审。

4.为我局组织的各类监督执法检查、督查和专业评审提供技术指导。

5.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及安全投诉技术分析处理和技术处理方案评审工作、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抢险和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6.参与太原市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评选工作。

7.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质量专家职责

1.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调查研究,为行业管理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

2.参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发展规划、管理文件、地方标准和规程。

3.为我局组织的各类监督执法检查、督察和专业评审提供技术指导。

4.为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及质量投诉技术分析处理和技术处理方案评审工作、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抢险和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5.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市政专家职责

1.参与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调查研究,为行业管理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

2.参与制定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管理文件、地方标准和规程。

3.参与市政公用工程和危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的评审。

4.为我局组织的各类监督执法检查、督查和专业评审提供技术指导。

5.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安全投诉技术分析处理和技术处理方案评审、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抢险和救援提供技术指导。

6.参与太原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评选工作。

7.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三、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6月20日

2.报名地点:太原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117房间

3.报名资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3)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等,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

(4)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李娇艳 冯沛   

联系电话:5625691 5625675  传真:5625691

邮 箱:tyszjwaqc@163.com

附件: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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