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申请人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对审查意见(不含复审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材料,于2021年5月14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邮 编: 610017
联系电话:028-86917535(建筑业资质)
附件: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一览表(2021第16号公示).xlsx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0日
声 明
由于四川省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尚未和省住建厅电子政务平台搭建完善,为避免企业申报丢件、蹿件,请企业务必于同一天内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和省住建厅电子政务平台申报(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的企业)。同时,以我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示为准查询,如法定时限内未出公示,请企业向我局审批业务公开电话查询,也可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咨询。
近期,我局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有人员以我局资质评审专家等名义向申报企业打电话,假借提供咨询、帮忙之名讹诈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我局声誉。因此,我局郑重声明:我局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过程中,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联系企业、收取费用。审批业务的联系电话,只有《办事指南》上公开的固定电话,没有移动电话。请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或线索,请向我局审批业务公开电话咨询,也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咨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