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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开展2021年(第一次)勘察设计信用评价信息录入工作

2021-05-10 18:30:06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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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见附件1)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同时就开展合肥市2021年(第一次)勘察设计信用评价信息录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外地企业和注册地在合肥市具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资质的企业。

二、评价范围

评价对象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质量行为等。

三、录入时间

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21日

四、录入方式

各企业通过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cxjsj.hefei.gov.cn/)“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市工程建设云-企业服务平台”使用安徽政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在“信用管理”模块中按照企业资质分别在“勘察资质信用申报”“设计资质信用申报”中按照信用指标(附件1)及说明(附件2)对应录入信用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设计企业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两个行业分别进行评价,企业在录入信用信息时应正确选择信息所属行业(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避免无效录入导致无法给予计分。

不良行为信息由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录入,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合肥市勘察设计信用管理系统权限配置确认表》(附件3)并5月14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五、联系电话

平台技术咨询:4000329066     

政策咨询: 0551-62619859

附件1: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

附件2: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说明

附件3:合肥市勘察设计信用管理系统权限配置确认表

2021年5月8日

附件1 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xls

附件2 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说明.doc

附件3 合肥市勘察设计信用管理系统权限配置确认表.xlsx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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