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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滇池保护区开发房地产!诺仕达集团被通报

2021-05-07 13:52:0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6日电 生态环境部6日通报,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昆明相关区围绕滇池“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突出,长腰山区域被房地产开发项目蚕食,部分项目直接侵占滇池保护区,挤占了滇池生态空间。

通报称,长腰山位于滇池南岸,是滇池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滇池重要自然景观,曾经是昆明市城市重要生态隔离带,对涵养滇池良好生态具有十分重要作用。2015年1月以来,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仕达集团)在长腰山区域,陆续开工建设滇池国际养生养老度假区项目。据调查,该项目规划占地3426亩,约占长腰山总面积的92%,规划建设别墅813栋、多层和中高层楼房294栋,建筑面积225.2万平方米。其中,面向滇池区域规划建设别墅390栋、多层和中高层楼房25栋。目前规划项目已全部实施,长腰山生态功能基本丧失,影响了滇池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非法侵占滇池保护区

据了解,《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2013年版)规定:滇池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只能开发建设生态旅游、文化等建设项目,禁止开发建设其他房地产项目。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曾指出,诺仕达集团建设的有关项目侵占滇池一级保护区。但晋宁区及诺仕达集团不仅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滇池一级保护区毁坏生态林建设了一条沥青道路,并陆续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至2018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已在二级保护区内建成167栋别墅,占地293亩,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

打擦边球进行房地产开发

2018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对二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的生态旅游、文化建设项目界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旅游地产项目“打擦边球”。2018年11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可以建设健康养老、健身休闲等生态旅游、文化项目。诺仕达集团“借坡下驴”,更加肆无忌惮,随即打着健康养老产业的幌子,在滇池二级保护限制建设区内又继续开工建设437栋别墅,共计占地124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据调查,这些别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一栏为“市场化商品房”,单套网签备案价在218万—2992万之间,并非对外宣称的健康养老项目,实际是以健康养老产业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长腰山生态功能基本丧失

通报指出,除前述位于滇池二级保护区的房产项目外,2017年至2020年间,诺仕达集团还陆续在长腰山三级保护区建设209栋别墅、294栋多层和中高层房地产项目,共计占地1891亩,建筑面积174.4万平方米,整个长腰山被开发殆尽。现场调查发现,大量挡土墙严重破坏了长腰山地形地貌,原有沟渠、小溪全部被水泥硬化,林地、草地、耕地全部变成水泥地。长腰山90%以上区域挤满了密密麻麻的楼房,整个山体被钢筋水泥包裹得严严实实,基本丧失了生态涵养功能,长腰山变成了“水泥山”。

督察还发现,滇池草海片区“贴线开发”问题突出,大量房地产项目与湖争地,“寸土必争”“寸步不让”,环草海25公里湖滨带被房地产等项目侵占。2015年至今,草海片区共开发建设地块42个,占地2463亩,建筑面积475.9万平方米。

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办,对长腰山过度开发提出整改措施。

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

通报称,当地党委、政府政治站位不高,在滇池保护治理上态度不坚决、行动打折扣,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算小账、不算大账,只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滇池。昆明市迟迟不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编制出台滇池保护规划,导致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滇池“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愈演愈烈。云南省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未及时指出并制止滇池长腰山等区域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

通报指出,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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